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24日開始審議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根據草案,中國擬以立法形式正式規定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因而國家主席總理等就任擬向憲法宣誓的65字誓詞曝光。

決定草案提出的65個字誓詞:

「我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

65字誓詞適用於所有宣誓人員。

根據決定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決定任命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等,在依照法定程序產生後,舉行宣誓儀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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