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劍橋心影——
記唐明治訪劍橋(上下)
唐明治(見圖)是英屬香港第十八任律政司,上任適值《中英聯合聲明》起草人心動盪之際。《魏書.世宗紀》說:「任賢明治,自昔通規;宣風贊務,實惟多士。」明治二字,正有修明政事之意,譯者是否有所寄託,已無從稽考,但港督的譯名卻向來典雅:戰後有意推動民主自治的是楊慕琦,七十年代執行十年建屋計劃的是麥理浩,最後一任港督叫彭定康,難免落俗了,幸而他的三位千金依然是麗思、雅思、潔思,名字起得又雅致,又妥貼。
唐明治今年七十九歲,精神矍鑠,詞鋒銳利,沒有絲毫英雄遲暮、不復當年的老態;一身剪裁合度的西裝,一頭花白如雪的短髮,倒予人正得秋而萬寶成的圓融之感。四月三十日,他應劍橋中國及香港事務會之邀,在聖三一學院作了一場演講。
中英聯合聲明》的歷史,唐明治以見證者的身份,娓娓道來。他說,八三、八四年間政府高層時有閉門會議,戴卓爾夫人赴京前路過香港例必出席。他又提到,為免引起中英港三地分庭抗禮的觀感,中央政府堅拒香港派代表參與起草聲明,他因此無緣列席會談,但據他在港觀察,中方談判代表難纏之極(intractable)。這道註腳一針見血,難免教人想起美國國務卿基辛格與越共代表黎德壽停戰談判時大有無處力的感慨,也難怪彭定康在十七輪糾纏不清的會談後,會不顧中方反對,悍然開展政治改革,致有車毀人亡、千古罪人之說。
唐明治回憶,促成中英談判的是《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屆滿後地權誰屬的問題,英資集團的利益,普羅市民的生計,都與此息息相關。他說,中英代表每以「有益、有建設性」形容會談進度,只可惜傳遍街頭巷尾的一句口號,始終未能打消數十萬人的避秦之心。當時,有位三十出頭的測量師合夥人,參與撰寫聲明內有關土地契約的附件,聲明簽署後也曾接受電視節目訪問,解釋附件的內容,後來,他競選特首時宣稱,這是他受中方重視的開始。
唐明治卸任後,婉拒了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的任命,繼續執業,如今他經常往返港英兩地,香港和倫敦都有辦公室。他認為,回歸後香港法治不遜當年,從早期的吳恭邵案、吳嘉玲案到近年梁國雄議員提出的連串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始終不偏不倚,維護憲法,捍人權,十七年間奠定了其憲制法庭的地位。港大法律系陳弘毅教授曾以「不卑不亢」四字,形容終審法院和中央政府的關係,唐明治想必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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