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北京如何看釋法



從網上找來一段政論



北京如何看釋法



 



06/03/2013



 



港府藉外傭爭取居港權,建議終院提請人大釋法,
順便解決雙非問題,但釋法在港被妖魔化了。



京官稱,香港誤解了三權配置,認為特區政府必須對立法會負責,
特區法院有基本法解釋權,立法和司法對行政夾攻,成為常態。



其實,依據基本法64條,行政只有施政報告、答覆質詢、
徵稅及公共開支須向立法會負責,



其他不需要。特首也可以制衡立法會和法院,
如果法院對基本法的司法解釋與全國人大的立法解釋矛盾,
特首可以不執行。



換句話說,如果終審法院拒絕提交人大釋法,理論上,
特區政府有權依據上次全國人大的解釋,
拒絕外傭和雙非嬰擁有居港權。



北京對香港法官治港、立法會治港早有不滿,希望特首企硬,
奪回行政主導權。若對峙陷入僵局,依據基本法48條,
中央有權向特首發指令,讓其發布行政命令來解決問題,
立法、司法對該命令不能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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