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簡介鄭國子產生平( 3)



    簡介鄭國子產生平( 3)

 


 法治‧透明法律創風氣



子產實行法制,公元前五三六年的「鑄刑鼎」──把懲治犯罪的刑律鑄在金屬鼎上,向全國老百姓公布。這是中國政治史、法制史的一件大事。春秋時期,上層貴族社會認為刑律越祕密越好,決不能讓國人知道。這樣,有利於貴族隨意處置老百姓,增加專制的恐怖和神祕。這是一種古老專制時代的遺蹟。子產打破了這種朦昧,他根據已有的刑法,加以修改,主持編訂了三種刑法,並把刑法公諸於世,讓老百姓明白法與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這無疑是進步的法制理念,當然也打擊了貴族特權。



 

子產這個做法,遭到很多貴族反對。子產頂著壓力堅定不移公布法律。社會治理透明度增加,大眾歡迎,犯罪案件減少了。鄭國注重商業,過去貴族利用刑罰的隨意裁量權榨商人和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對鄭國很不利。子產公布法律,限制了貴族的特權,促進了鄭國農業和商業的發展。子產此舉,開啟了中國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時期,宗法貴族減弱了氣勢而新的地主階層興起。各利益集團、社會階層以及經濟條件都在發生變化,「鑄刑鼎」這一重大改革措施符合社會發展的新需求。

 



今天我們見慣了公布的法令,這是子產冒了極大風險,帶頭開創的新制度。幾千年的中國封建社會都是仁制而非法制,其實所謂仁制說到底便是統治者以所謂「人主」、「父母」的身份發號施令,其統治英明,人民便歡呼萬歲,否則人民便遭殃受罪,除非實在活不下去了,才有「揭竿而起」的事,於是便有了新的「人主」、「父母」。「人主」、「父母」是永遠正確、神聖、不可懷疑的,然而有了法律,正確的標準只有一個,而且貴賤尊卑要一體遵循,這豈不觸犯了「人主」與「父母」的無上權威?而天下又是他們的天下,所以當然他們要反對的。因此儘管法制的觀念在先秦時便已產生而且此後也有相當影響,但終究幾千年來並未取得統治地位。今天,我們終於要法制了!想起二千五百年前曾有個子產頂住重重壓力毅然鑄刑書時,不禁令人敬佩。



 



外交‧知人善任護國安



 



在外交上,鄭國處於晉楚兩大霸之間,不得不講究外交。在這方面,子產不拘一格,大膽啟用了一批才華之士。公孫揮熟悉外國情況,善於措辭;裨諶最富謀略,但要在野外才能思考;馮簡子思維周密果斷,最善決策;游吉是個大帥哥,舉止溫文善於交際。子產每逢遇到國際大事,先向公孫揮諮詢情況,並請他起草文件和講話,充份準備在各種場合的措辭;然後和裨諶一起找個郊區安靜的地方住下來,仔細籌劃;籌劃所得的方案請馮簡子做個決斷;最後委託游吉執行。子產代表鄭國參加諸侯國會議,言辭慎重得體,既維護了鄭國利益,又不輕易開罪別的國家,並且總能給自己留有餘地。不僅使鄭在那樣的內憂外患中頑強地生存下來,而且使晉楚兩霸也不敢等閒視之。子產在鄭國執政並推行改革二十多年(公元前五四三至前五二二年),內政和外交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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